RSS
热门关键字:  google
当前位置 :| 主页>新闻热点>

虚拟交易征税属闹剧 中国网游还不如足球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1-10 Tag: 点击:

17173 独家发布
     
  10月30日国税总局将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20%所得税的消息一经公布。短短一夜之间,对于网络经营征税、虚拟财产保护及交易的合法性等相关问题再次引发了各界的广泛讨论及,当然争议之声也是此起彼伏。仔细研读征税政策,不难发现公布的征税额仅限于“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粗略看来征税范围仅限于交易平台中的“炒币者”,并不涉及单纯打币销售的工作室,以及普通玩家贩卖个人账号和虚拟物品的行为。当然,相关虚拟交易征税的实施难度也是毋庸置疑。总而言之,该项“征税令”的颁布,对目前网络虚拟交易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在概念上给业界和玩家带来了近乎“强悍”的冲击。相信大家肯定不会忘记07年首例网店逃税案的被告最终遭到重判的结局吧。

  虚拟财产合法标签勿乱贴

  依法纳税肯定离不开依法征税,有税就应该有法,既然虚拟财产交易可以被征税,那么虚拟财产交易是否已经被确定合法化了呢?相信大多数人会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然而事实则未必如此,笔者认为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化至今还存在着法规认可、国际认可和行业认可三大障碍。

  根据民法原理,虚拟财产应属于公民财产范畴,应当受到保护,并且在司法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典型的保护虚拟财产的判罚案例,可以说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虽未被明文确认,也至少被社会和司法部门所默认。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虚拟财产合法并不等于虚拟财产的交易合法,就好比国家工商部门曾明确强调礼品回收属于非法交易。而至今,对于虚拟财产的交易合法性,工商部门也从未表过态,也就是说,事实存在行为并不一定能说是完全合法的。

         06年10月,美国税务署曾试对虚拟交易征税而遭到国会阻扰,理由是质疑该项交易的合法意义。更甚者如韩国政府,他们在07年5月曾颁布了网游虚拟交易禁令,遂而关闭多家大型虚拟交易网站,雷霆举措引起行业轰动,虽后因遭遇执行困难而取消,但至今仍未完全确定虚拟交易的合法性地位。可见虚拟财产交易合法化并没有“国际基础”。

  众所周知,如暴雪、光荣、史克威尔等欧美和日本的游戏大腕厂商都非常坚决且明确的禁止在其游戏中进行RMT(Real Money Trade 虚拟物品真实货币交易),而且持“霸王条款”而无恐的暴雪掌控国内玩家的数据库,担任立法和执法双重角色。敢问相关部门,如玩家买卖虚拟货币属于合法,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却被暴雪视为非法而被处罚,纳税人的权益何在?国法和暴雪家法孰轻孰重?税务总局有权征税,但会不会有保障纳税人义务的举措?

  很明显,“虚拟财产交易合法化”尚属伪命题,国税总局草率的征税令虽貌似无太大实际意义,但概念上等同于给虚拟财产交易贴上了个“合法化”的标签。或许,国税总局贴这个标签还有越权之嫌,他们是否要问过一下工商总局呢?

  网络经济发展迅猛,相关法规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虽有重重困难,但如何管理和规范网络秩序、如何引导网络环境健康发展、如何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实利益,是政府相关部门不可推卸的义务。对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有行政权利的监管部门众多,创业者往往面临极高的门槛和极其复杂的相关证照办理流程,在享受行业业绩果实方面,各部门甚至到了分庭抗礼的地步,但却没有一个明确为行业发展弊病、问题而主动承担责任的政府部门,玩家即使想骂人也苦于无的放矢,在这一层面上,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网游甚至还不如中国足球。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